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的缴存额是: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一般情况下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平均工资变动,公积金也会跟着动。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这时候大家就可以关注一下自己的工资比例是不是提高了?上个年度的平均工资是不是涨了?如果有变化,那么立马就会反应在公积金上。截至7月,已有至少30个城市公布了最新的公积金缴存政策。我们从各地已经公布的方案来看,大部分城市都上调了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但缴存比例维持不变。广东广州、深圳、韶关、中山、佛山、潮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较去年的涨幅达到了2000元以上;云南昆明、广西柳州、福建福州、吉林长春、陕西榆林等地缴存基数上限涨幅超过1000元。自12月起,据不完全统计,广州、长春、珠海、嘉兴、茂名、韶关、包头等地均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广州市调整为(2100元→2300元)、长春市区调整为(1780元→1880元)、珠海市调整为(1720元→1900元)、茂名、韶关调整为(1410元→1620元)、包头、嘉兴月缴存工资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5月,上海宣布试点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已在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苏州市、无锡市、嘉兴市、衢州市和芜湖市,长三角8城试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稳步推进。下一步,三省一市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各地接入条件,逐步覆盖区域内更多城市。另外,沈阳、河南两城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提高了贷款额度。11月中旬,广州率先试点按月自动划扣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服务,部分住房租赁企业给了额外的优惠活动。
在之前召开的常务会议中提出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广州在11月26日、合肥12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12月3日,济南、太原、呼和浩特、郑州、西安、兰州、西宁、银川召开黄河流域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会议,住房公积金可异地互认互贷。不知道你们身边有没有这样的朋友,说公司只按照最低缴存比例缴纳公积金,自己亏了好多钱。
如果所在地缴存下限提高了,公司必须给我们多缴纳公积金,那我们的实际收入又多了一笔钱。举个例子,假如有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0元,按照12%的比例来计,如果当地的缴纳基数上限为30000元,则该职工每月能得到7200元(个人和单位各缴3万*12%=3600元)。若不设定上限,则该职工每月能得到12000元(个人和单位各缴5万*12%=6000元)。不仅如此,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算利息的日期。除此之外,为了方便公积金缴存人业务办理费时费力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中旬上线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除了日常查看个人缴存、提取、贷款信息外,以往咱们更换城市,要转移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需要去柜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如今只需手机上进行操作,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缴存基数上限的提高、贷款额度增加、将自由职业者纳入公积金缴存等,可以让更多人享受到低利息买房的实惠,从一定程度上提升未来使用公积金人群范围。
这些都相当于直接或者间接的给人们增加收入,降低首套购房人群的上车门槛,对刚需人群来说是利好的。
期待这个政策能在更多的城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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